发表于:2018-08-29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,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81号),建立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环境质量,推动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,我部决定制定《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》。
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,按照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,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,于2018年9月25日前反馈我部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p.gov.cn/)“征集意见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联系人:李磊王泽林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
邮政编码:100035
联系电话:(010)66556218(兼传真)、66556221
附件: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2.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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